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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冬兰州市供暖期热价不变

时间:2020-10-27  作者:www.chinarjy.com   浏览量:

  随着气温的逐渐转冷,供暖日渐成为市民关注的话题。10 月 27 日,记者从兰州市发改委了解到,2020 至 2021 年度兰州市区集中供暖收费标准不变。具体供暖时间为:2020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。
  
  具体采暖价格是:按面积收费集中供热价格:一类建筑 ( 住宅 ) 为每平方米 5.00 元 / 月;二类建筑 ( 办公、教学、医院 ) 为每平方米 7.00 元 / 月;三类建筑 ( 宾馆、饭店、招待所 ) 为每平方米 8.20 元 / 月;四类建筑 ( 商业营业性用房、厂房 ) 为每平方米 9.20 元 / 月。
  
  按计量收费集中供热价格,依据兰州市物价局、兰州市城乡建设局文件 ( 兰价办发〔2018〕45 号 ) 规定:分户计量采暖费 = 基本热费 + 计量热费。基本热价 = 面积热价 × 基本热价折算比例(30%)× 供热月数
  
  居民住宅类:基本热费 = 基本热价(7.5 元 / 平方米)× 用户供热建筑面积。计量热费 = 计量热价(47.43 元 / 吉焦)× 用热量。
  
  非居民住宅类:办公、教学、医院计量热价为 66.41 元 / 吉焦;宾馆、饭店、招待所计量热价为 77.79 元 / 吉焦;商业营业性用房、厂房、礼堂计量热价为 87.28 元 / 吉焦。


供暖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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