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菏泽城区困难群众供暖补贴开始发放,截止到5月31日!附对象、要求、办理方法……

时间:2020-05-18  作者:www.chinarjy.com   浏览量:

  《菏泽市供热条例》第二十三条
  
  对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内低收入困难***庭和其他需要特殊照顾的***庭,实行采暖热费政府补贴。采暖补贴由市、县区人民政府民政、财政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每年5月31日前发放到位。
  
  为全面落实《菏泽市供热条例》有关供暖覆盖区的城区困难群众取暖费用减免政策,切实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,根据《山东省供热条例》、《菏泽市供热条例》、菏价格发【2017】21号文件规定,现将菏泽驻城区供暖覆盖区困难群众2019-2020年度供暖季采暖用户费用减免办法公告如下:
  
  一、享受取暖费用减免对象
  
  减免对象为菏泽城区集中供暖覆盖区采暖用户中以下两类人员:
  
  1、城市居民**生活保障***庭;
  
  2、城市“三无”人员。即:指城市非农业户籍的无劳动能力、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、抚养、扶养义务人,或者其法定赡养、抚养、扶养义务人无赡养、抚养、扶养能力的老年人、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。
  
  二、补贴标准
  
  按照困难居民实际缴费面积,每平方米减免4元。
  
  三、补贴方法
  
  1、在2019-2020供暖季,已经缴纳采暖费的菏泽城区困难居民取热费用减免部分,由所属热力公司凭困难居民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返还、兑现。
  
  2、每户每平方米减免4元部分,先由各热力公司承担,然后由财政据实补贴给执行减免政策的热力公司。
  
  四、有关要求
  
  1、请符合2019-2020供暖季减免条件的城区困难群众,请携带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,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前,到所属热力公司办理采暖补贴退费手续,逾期将不再办理。
  
  2、2020-2021供暖季符合采暖补贴(减免)条件的驻城区**生活保障户和“三无”人员,需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,于今年9月1日—9月30日到所属热力公司办理补贴(减免)手续,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办理的,视为自动放弃,供热企业将不再办理。
  
  五、需携带的证明材料
  
  1、本人或户主的身份证;
  
  2、困难群众证明: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和低保存折(属银行卡的,需由发放的银行打印交易记录);“三无”人员由当地县区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;
  
  3、***庭证明:结婚证:低保证明材料与缴费人姓名不符的,需提供结婚证等有关证明材料;
  
  4、采暖房屋面积证明:低保户(“三无”人员)房权证(房权证与低保证明姓名不一致的,需提供房权人与低保户租赁等房屋居住证明材料);
  
  5、2019-2020年度已经缴纳采暖费的,需提供缴纳采暖费银行凭证。
  
  六、菏泽民生热力有限公司办理地点
  
  地址:菏泽市高新区中华西路西***(56路公交车终点站)
  
  咨询电话:0530-735111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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